针对近期市民关注的“2011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京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近日,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今年非京籍儿童入学仍需出具暂住证等五证。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非京籍儿童入学基本要求不变: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到暂住地就近的中小学校联系借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此外,接收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在北京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儿童少年享受和北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两免一补”的政策;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禁止违规收取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