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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妻被判死刑 女儿求情改为死缓

  两年前,河南乡村医生王军豹因杀妻被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之后,他十岁的女儿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投寄“求情信”,恳求“枪下留人”。5月14日上午,记者获悉,此案经重审之后,犯下故意杀人罪的王军豹由死刑改判为死缓。

  2007年3月,36岁的王军豹,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持铁锤将妻子杀害。2007年12月27日,许昌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军豹死刑。2009年1月1日,河南省高院维持了死刑判决。

  得知父亲被判死刑后,金金先后四次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信替父求情,金金说:“法官叔叔、阿姨,我求求你们,我已经没有了母亲,不想再失去父亲成为孤儿!”

  许昌市中院此次作出的判决中,认为王军豹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 。同时法院认为本案系由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引发 ,对王军豹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最终,许昌市中院判处王军豹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已支付4万元)。因金金的姥爷家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之中。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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