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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经济犯罪多发 长沙警方提醒市民当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5日21:19  红网

  红网长沙5月15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佘洋)今天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长沙市公安局组织经侦部门民警走上街头,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此次宣传日活动设在全市11处人流密集的集市、商场、车站、广场等场所,通过设摊法律咨询、图片展板展示、影视资料播放、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展现长沙公安经侦部门的打击犯罪成果,增强市民防范经济犯罪意识。同时,警方还设立了案件举报受理点,现场受理涉及假发票、假币、银行卡、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其它方面经济犯罪活动的群众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今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希望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广大市民防范经济犯罪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抵制经济犯罪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营造本市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长沙警方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长沙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多发性经济犯罪

  1、预防层出不穷的假发票犯罪

  一是利用邮寄信函、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智能方式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现象日渐突出。二是利用假发票诈骗单位、个人税款案逐渐增多。三是虚开“四小票”的行为,已成为新的犯罪趋势。

  2、预防呈上升趋势的银行卡犯罪

  近几年来,银行卡犯罪较为突出。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一是“克隆”受害人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二是在受害人使用ATM取款机时由一名犯罪嫌疑人以“丢包”的方式转移受害人注意力,其他团伙成员相互掩护,伺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将受害人银行卡调包,在受害人认为交易已完成并离开现场后,再用受害人的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三是以银行名义通过手机短信诈骗受害人银行账户资金,如编造“将款汇入某银行某账户”或“银行卡因某次消费发生资金交易,请立即付款”或“银行卡密码被盗”等短信发送至受害人手机。由于受害人防范意识较差,根据短信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或泄露银行卡信息和密码,造成账户资金损失。四是犯罪嫌疑人在秘密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后,通过银行开通的电话银行业务,将受害人账户资金转入多部手机内,随后伺机退款。

  3、预防非法融资犯罪活动

  非法融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4、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一是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二是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三是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四是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五是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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