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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交易中心出售他人信息 150元就搞定

  记者花150元钱买到的房产信息

  “盖章的150元,不盖章的100元,弄好了就会通知你,带着钱来拿就行。”5月13日上午,赵女士与记者通话20分钟后,通知记者去瞿塘峡路上的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拿着150元取别人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 。对方不知道记者是谁,更不知道记者出于什么目的,就把别人的房产信息打印出来了。她只需要知道一个人的姓名和住址,就能办出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 。

  A 中介为争房源威胁户主

  家住市南的小王(化名)原本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但是最近因为房子的事很不愉快。5月11日下午,小王见到记者后说起了自己的委屈:“我家有一套房子准备要卖,我母亲打算到中介登个记,这样不花钱还能卖得快一点,当时老人想多找几个中介,没想到在一家叫永盛鑫的中介登记后,没几天他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们不对。”

  据小王介绍,这家中介查到自己房子的信息在别的中介也出现了 ,就立马打来电话威胁,“他说我们不应该这样,既然在他那登记了就应该在他那卖,我说法律也没规定必须在哪卖吧,他不乐意了 ,说让我立即把在其他中介登记的信息撤了 ,否则的话就把我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贴到大街上,我听了后就火了 ,我的房产信息中介能随便打印出来?他当时就告诉我,房产交易中心里面有人,不信试试,我也没理他。”

  受到中介威胁的小王越想越气愤,打算去房产交易中心问问,看看能不能调出别人的房产信息,“我去四楼大厅问了,工作人员说不能随便看别人房产登记审核表上的信息,只有购房的时候可以简单查阅有没有抵押什么的,但是我到一楼后,竟然有人主动问我办什么业务,一打听才知道,我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花上一百多块钱就能调出来,什么条件都不需要,交钱就能拿到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难道个人房产信息就值100元?”

  B 不核实身份,拿钱就卖给你

  小王之后找到记者,并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得到的电话给了记者。5月12日下午,记者拨通这个电话,这位女士自称姓赵。记者说经过中介介绍才得到这个电话,想要一份别人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赵女士问:“你是哪个中介介绍的?”记者说是永盛鑫中介介绍的,赵女士说:“哦,你想要查什么信息?”记者表示,要一份别人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对方立马告诉记者:“盖章的150元,不盖章的100元,我也不知道你干什么用,你说是要盖章的还是不要盖章的?”

  记者表示要盖章的,并且咨询办理时间和交易地点,赵女士说:“你把自己要查询的这个人的姓名和具体的住址告诉我就行,应该很快就能办出来。”随后记者表示怀疑,赵女士却说:“我给你找人,你放心就是了,弄好了就会通知你,到时候你带着钱,到八大峡这边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来拿就行。”记者表示稍后再联系,自始自终,赵女士没有问关于记者身份的问题,并且表示拿复印件时不需要身份证。

  C 不到20分钟通知记者拿资料

  5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再次联系赵女士,告诉她需要一个朋友的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说完姓名和具体的地址后,对方告诉记者:“等弄出来就通知你,你来拿就行了。”记者表示周六周日有急事,能不能尽快办完时,赵女士说:“放心吧,我估计不会用很长时间。”然后匆忙挂断电话。几分钟后赵女士打来电话:“你说的这个人地址和名字都对,但是那个小区分甲区和乙区,两个区都有这个人,你说的是哪一户啊?”进一步确定住户地址后,又迅速挂断电话。

  17分钟后,赵女士用另外一个号码打来电话:“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的复印件已经出来了,你来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吧,我在这里等着你,到了给我打电话就行。”记者惊讶,并且怀疑真实性,赵女士告诉记者:“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就在交易中心里面工作,我们这里有人,直接从档案馆里面弄出来的,档案馆里面有人,你拿着钱来拿资料,到时候我再跟你说,你往这赶吧。”当记者进一步咨询时,对方并没有透露其他的信息,只是用“里面有人”搪塞记者。

  房地产交易中心

  只可以查询简单的信息,不会出具材料

  1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瞿塘峡路上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首先记者来到4楼档案馆,咨询了里面的工作人员,能否查阅别人的房产信息或者调出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复印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是不能的,你要是买房子的话可以,但是只能告诉你最基本的信息,比如说权利人和房屋地址是否一致,产权有无抵押等。”最后工作人员补充说,如果查询,需要个人带着身份证,登记后才能查询。

  随后来到一楼大厅,通过电话联系到赵女士,她40岁左右,身上挎着一个工作包。赵女士见到记者后第一句话是:“我以前没见过你,你在哪干这行的?”记者表示要买这套房子,看看房产登记信息审核表,赵女士便从包里面拿出记者要查询的这个人的《青岛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表》,记者看到,上面不仅可以看到房屋现状信息,还包含着房主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产权价值等信息。“你看这是人名和身份证,这是产权来源和成交日期。”

  记者注意到,这份材料最后盖章是“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档案调查专用章”,材料共两张,后面一张还有领证人的手印,领证日期是2011年年初。记者给了赵女士150元之后,赵女士拿出自己的名片给记者:“最近这个时候也不是很忙,以后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就是了。”记者接过名片看到 ,上面写着:青岛恋之家房产咨询,地址就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最后赵女士说:“现在这个时间还不是很忙,我先走了,以后联系。”

  5月15日下午,记者拨通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电话,603号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个人可以查询他人房产的简单信息,只要你把详细的地址告诉我,就能查出这个房子有没有抵押或者冻结,然后告诉你房屋权利人的名字,证实房子和房主的关系,只能告诉你简单的房屋信息,并且不会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查一户需要5元,来的时候带着身份证。”记者咨询能否得到房屋权利人的电话等信息时,工作人员表示不能。

  但是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你自己的房子,需要查询登记信息的话,需要50元,上面肯定盖章,需要个人带着身份证填写查询表格。”

  5月15日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他告诉记者,房产信息是一种公示信息,个人、律师或者执法部门都可以查询,查询费用确实是150元,但是他人房产信息不能随意散播或者买卖。“个人房产信息就是一种公示信息,如果不公示的话,没办法证明这个房子就是你的,所以是可以查询的,我们律师就可以查询,盖的章就是房产信息查询章。” 文/图 本报记者

  相关链接 查询房屋权属信息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十月八日《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规定:

  第八条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

  (五)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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