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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加碘上限下调 将出“四川标准”

  昨日,是我国第18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据悉,卫生部即将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拟将食盐碘含量上限下调。各省可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届时,食盐加碘将有“四川标准”。

  “目前国家标准正在审批中,很快就会发布,而四川省的食盐碘含量标准,会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做出调整!”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地方病分会委员、四川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所主任医师邓佳云介绍,目前加碘食盐的碘浓度,是全国统一的35mg/kg,在此基础上,各类碘盐有正负15mg/kg的波动都算合格,“所以,我们买到的碘盐,其加碘浓度在20mg/kg—50mg/kg之间。”

  “新标准中,将碘盐浓度调整为20mg/kg—30mg/kg,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加碘浓度。”邓佳云介绍说,碘盐生产企业的产品,可在各地选定的加碘浓度范围内,出现30%的波动。

  “我省目前碘盐覆盖率99%,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97%,全省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邓佳云介绍,在病情迅速下降的情况下,从长远考虑,应该选择一个维持人群合理的碘营养水平的量,所以根据监测调研,才会决定下调。

  “四川是碘缺乏地区,尤其盆周山区缺碘严重!”邓佳云说,不同地方的居民,营养结构不同,摄入的碘元素也不同,所以,四川可以根据不同地方居民的缺碘程度,制定两种碘盐加碘浓度标准。

  成都晚报记者 易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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