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石家庄市饭店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店堂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7:12  燕赵都市报

  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石市将全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管。市食药监局同时要求,市直管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本月30日前将本单位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消费者进行公示。

  市食药监局要求,市直管各餐饮服务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等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情况向市食药监局执法大队进行备案,并制作《本店食品添加剂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在店堂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或放于“监管信息公示栏”中“规范措施”一栏内。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如实告知。

  目前,市食药监局执法大队已加大巡回检查频次、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从重从严处理,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89295000进行举报。

  另悉,夏季即将来临,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将加强对市直管各餐饮服务单位夏季食品安全的管理。按照要求,承接重大活动和承办10桌以上宴席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记者 王凤伟实习生 王杰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