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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加盖别墅 业主心忧荔枝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8:12  南方都市报

  

小区加盖别墅业主心忧荔枝树

  南都讯 记者张俊杰 小区开发扩建,要兴建别墅,业主担心小区的绿化受损。昨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暹岗村附近的颐年园业主向南都记者反映,开发商或因此砍掉小区内数百棵荔枝树。开发商则回应称,荔枝树已是开发商资产,开发不会影响小区绿化。

  业主:加盖别墅,要砍荔枝树

  颐年园小区原是上世纪90年代初,广州市政府提出的一项以市场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公益性养老项目。之前,广州市政府成立了一个“老年村筹建处”,之后向社会筹集了一笔资金,又有多家单位、公司入股,成立广东颐年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始建设颐年园小区。

  2004年11月5日,《南方日报》曾报道称,由于管理出现问题,再加上民政局无法人资格,因此颐年园公司建设该小区困难重重。1997年前后购房的业主,一直未能办到房产证。

  赖先生出示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显示,这份赖先生与广东颐年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老人公园、游泳场、运动场等多项。多位业主表示,他们就是冲着小区里众多绿化树木、运动设施等配套设施而来。经过多年的波折,目前业主们正陆续领到房产证。

  据业主蔡女士介绍,今年3月13日起,小区现开发商广东东正置业有限公司在小区内贴出公示通知,称小区将进行开发建设,要新建一批别墅。对此,业主们担心小区优良的绿化设施被破坏,特别是位于原“老人公园”内的数百棵荔枝树难保。于是,业主们联名向萝岗区规划局提出反对,最终这一规划未通过审批。

  5月13日,东正置业有限公司再次在小区内贴出规划说明,说明中称,只会砍掉“病树、枯树、杂树”200余棵。不过,对此小区一些业主仍不同意,认为违反了原先的购房合同,并质疑开发商是否有资质将“老人公园”用于开发。

  开发商回应:已是商品房小区

  昨日,东正置业有限公司一位郑副总经理介绍,广州市建委有一份穗建开〔2004〕63号文件,题为《关于广州颐年园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方案的意见》,该文件显示,“广州颐年园发展有限公司不符合工商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因此,该项目一、二期用地恢复到原用地单位东正公司的名下,由东正公司全权负责颐年园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也正是依据这一文件,小区的性质变为了普通的商品房小区。

  郑副总经理承认,因为业主的反对,之前提出的规划未通过规划局审批。因此,他们才再次贴出了规划说明,希望能与业主协商,让业主支持开发商的开发。郑副总经理表示,小区只是砍掉200余棵“病树、枯树、杂树”,会尽量保留原有的荔枝树景观。不过,对于“病树、枯树、杂树”的判断标准,他称,这是开发商自己勘察确认的。

  ■律师说法

  开发商合同违约

  业主可按损失索赔

  对于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虽然小区的开发商发生变更,但业主与之前的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仍然是法律认可的,开发商应遵守这一合同。在小区的建设、变更过程中,原定的“老人公园”不复存在,减低了楼盘的预期价格,给业主造成了损失,应该在经济上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或赔偿。

  朱律师表示,业主除了可以向规划部门提出异议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老人公园”的原状。如果无法恢复,也可以通过评估损失的方式,确定自己的间接损失,再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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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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