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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建公检法交流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8:4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通讯员邱学锋杨梅花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检法岗位见习工作的意见》,要求两级法院选派年富力强、业务精通的审判人员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交流,同时做好接收配合工作,以响应今年年初徐州市委政法委建立的政法干警岗位相互见习制度。

  “通过市、县两级公安、检察、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干警岗位见习交流,有利于沟通学习,促进了解司法机关的整体情况;有利于统一证据标准,树立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换位思考,把法律、政策、规则执行得更加统一。”徐州中院副院长吴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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