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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推行消费举报回访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8:4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通讯员李健消费者申诉举报回访制度今年在呼和浩特市全面推开,执法人员是否及时与消费者联系,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法办案,向上级反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录入反馈结果是否完整、详细、有无实质性内容,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六类”问题将是回访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项制度规定回访采用按比例抽查的办法,其中市区分局按申诉举报总数的5%抽查回访,旗县局与开发区分局按申诉举报总数的2%进行抽查回访。同时,制度还明确对涉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和市长热线交办等重大紧急案件要进行重点回访。

  据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每月的回访工作结束后,市局12315指挥中心将把回访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对上报虚假申诉举报处理结果、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基层工商局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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