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掳邻童索钱财致其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14:50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小和 记者 江跃中)一个年仅15岁的少年,为了向人勒索钱财,竟掳走邻居家4岁女童并残忍地将其抛入河中杀害。这起震惊沪上的恶性案件现在有了结果,近日,闸北区法院开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弘(化名)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0万余元。

  2010年10月,15岁的少年郭弘从外地农村只身来沪打工,借住于本市宝山区华和路一处二层楼的出租房内。与其相邻居住的是来沪打工的孙某一家三口。

  2010年12月10日清晨4时30分许,像往常一样,孙某夫妇离开家外出卖早点,将其正在熟睡中的4岁女儿小星月独自留在家中,并反锁好门窗。等孙某夫妇刚一离开,早有预谋的郭弘闯入孙家,窃得孙某的身份证、农业银行信用卡等物品,然后强行将睡梦中的小星月一把拖起,连哄带骗地将女孩带至附近的长滨河边。随后将其抛向河中。郭弘用新买的手机卡,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恐吓孙某,称如想要女儿活命就速告知其银行卡密码,否则就要“撕票”。

  孙某夫妇得知家里被撬女儿被绑的消息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当日下午1时许,民警将郭弘抓获。当晚6时许,公安机关根据郭弘的辨认,从长滨河中打捞起小星月的遗体。

  法院认为,郭弘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但鉴于其事先预谋犯罪,且犯罪手段恶劣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