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飞行员跳槽多发引关注 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18: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5月16日电(记者 陈静)多起飞行员集体解约纠纷案近期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据悉,法院通过审查,将案件合并审理,最终以210万赔偿调解成功。

  从2010年至今,长宁法院民一庭已先后受理了两家航空公司飞行员3批15人集体解约案。此类案件中,飞行员集体向原“东家”国有航空公司提出辞职,欲跳槽到待遇更为丰厚的民营航空公司。由于飞行员职业的特殊性,原来的“东家”在其培训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财力与资源,因此产生了每人近千万的天价赔偿纠纷,且矛盾趋于激化。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案件虽顺利审结,但飞行员集体解约情况多发的社会现象却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

  30岁出头的王先生是上海一家航空公司的机长,出于个人前途的考虑,他思量再三,向公司提交辞呈,但公司未予理睬,既没有为他办理任何退工手续,同时还停止其一切飞行驾驶工作。

  王先生认为,自己和公司签订的是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没介入保密任务,又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况,提出辞职合理合法。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意味着自己一定要在星辰公司工作一辈子。公司方面则认为,王先生属于特殊工种人员,不能说辞职就辞职。此外,飞行员培养周期长,重新培养新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几经周折,王先生于是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航空公司也几乎同时将王先生告上法庭,并要求王先生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和占用公司飞行资源的经历费用,合计965万余元。

  长宁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王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近年来,飞行员跳槽问题已经越来越凸显。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亦不断面临此类案件的审判。据透露,在王先生前后,仅他所在公司,就有10余名机长或飞行员选择跳槽,最后全部起诉到法院。

  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的变化调整,使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凸显,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程序者越来越多。此类矛盾进入诉讼后抵触情绪更为明显。对法院来说,怎样妥善解决飞行员跳槽争议,不仅属于审判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航业有序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

  这位人士分析,“飞行员跳槽赔偿费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案件中,一方面,飞行员本身属于“珍贵人才”,社会关注度较高;另一方面,这些案件也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据称,从表面上看,飞行员跳槽是国有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的矛盾,但实际上是国有航空公司与民营航空公司之间的博弈。飞行员辞职意图多是转投民营航空公司。虽然飞行员本身不是国有资产,但无论是为培养飞行员付出的巨额费用,还是隐形的培训支出,以及飞行员集体解约造成的损失,都反映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有关人士表示,如何既保障航空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飞行员有序合理流动,是值得有关部门关注并思考的。

  长宁法院有关人士表示,面对此类审判,法院方面应当注重利益均衡、平等保护,尊重飞行员和航空公司双方的权利,以调解作为结案的首要方式,妥善处理问题。法院还应该通过积极建言献策扩大办案效果,及时总结该类案件的办案思路,针对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向航空公司积极建言,促使其完善自身管理机制,与飞行员进行更好的沟通与反馈。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