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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黄树倒下砸损面包车 园林管理局赔偿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22: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5月16日电 (银雪 古崇明)重庆忠县一棵百年黄桷树突然翻头,轰然倒下砸向人行道和公路,并将停靠在人行道上的一辆面包车尾部砸坏变形。记者16日从重庆忠县法院获悉,该院判决重庆市忠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赔偿车主黄明车辆损失15512元。

  车主黄明是重庆忠县一个体工商户,其购买的渝FM9536面包车停平时就停靠在忠县扶贫办门前的人行道道上。2010年4月7日晨5时许,阴雨连绵,重庆忠县扶贫办门前的一颗黄桷树突然翻头,砸向人行道和公路上。扶贫办旁边是大桥农贸市场,卖菜的和买菜的市民逐渐增多,当时虽吓到市民,但所幸无人员伤亡,不过黄明的面包车却难逃一劫。

  险情发生后,重庆忠县市政园林局联系有关人员,进行险情处理。据分析,这颗百年黄桷树是因为正根枯死,而旁边的根须仍继续给树冠供给养分,导致树冠太重,加上几天连绵细雨土质疏松,黄桷树不堪重负翻头倒下。黄明的面包车被砸损变形,在修理厂进行修理,花去修理费22160元。

  同年10月14日,黄明将重庆忠县市政园林局所以不履行管理维护职责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毁损修复费22160元。

  庭审中,被告对黄明所主张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扶贫办门前不是停车场,是人行道,不属于停车的地方,属乱停乱靠,黄明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加之几天的绵绵细雨而倒下,具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存在;且事发后已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尽到管理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扶贫办门前的黄桷树属于古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被告作为该树的管理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未及时治理或尽早排危,造成已枯萎的黄桷树倒塌致黄某车辆受损,对此损失,被告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黄明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将车辆停靠在枯朽的黄桷树旁而不是停车场,造成事故的发生,黄明对其损失也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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