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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 骨灰寄存不能随意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23:44  红网

  红网长沙5月16日讯(通讯员 彭春阳 记者 喻向阳)电子鞭炮每组不超过5元,花圈每个一律不超过20元,公墓墓穴购买严禁炒作和倒买倒卖……

  今日,湖南省物价局透露,为切实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省物价局、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

  《通知》透露,殡葬服务价格属重要公益事业、公共服务价格,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不得因运营管理模式发生改变而放弃公益事业性质。各级价格、民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印发的《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98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火化、遗体接运和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价格,应按照实际成本扣除财政补贴的原则制定,不能因当前能源价格上涨等原因而提高价格;由于能源价格上涨等导致的成本增加,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争取政府财政支持解决;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电子鞭炮和花圈,应本着环保和节约的原则实行租用,全省统一实行最高限价,电子鞭炮每组不超过5元、花圈每个一律不超过20元。

  《通知》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正常遗体存放及整容、悼念厅(堂)租用、盛放遗体器具和公墓墓穴(骨灰存放格位)以及殡葬用户没有同类经营者可供选择的殡葬服务项目,应进行全面清理并严格核定价格,价格偏高、群众意见较大的要立即降下来。公墓墓穴购买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核,严禁炒作和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追究墓地经营者责任并按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通知》还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价格,严禁重复、强制收费。各地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及内涵,殡葬服务经营者应报当地价格、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具体价格由殡葬服务经营者按照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和低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的原则确定。对遗体交接费、厅馆布置费等存在重复收费的项目要进行清理并坚决取消。

  《通知》还规定,殡葬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实施收费前,应按照“满足不同层次丧葬消费需求,由丧葬用户自行选择殡仪服务内容”的原则与丧葬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依约履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未签订服务合同或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

稿源:红网 作者:彭春阳 喻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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