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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得无厌 村支书受贿24万被捕

  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谭大善 陈建婷)虽然只是一个“村官”,但他在一届任期内就受贿24万余元。日前,茶陵县一村支书袁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08年至2011年,袁某担任茶陵县潞水镇大元村村支书期间,利用该村承包青石厂、山林和修公路等项目以及组织村党员外出旅游之机,收受贿赂24.25万元。

  2009年3月,商人谢某为了继续承包该村青石场,找到袁某商量并达成协议:袁某同意将青石场续包给谢某,承包金在3万元以下。谢某一次性付给其好处费14万元。最终,谢某以每年2.8万元的价格与该村签订了10年的承包协议。拿到28万元承包款后,袁某又伙同村主任邓某、村秘书谭某等村干部,将合同上的承包金额改为24.8万元,差额部分3.2万元被袁某等人私分,袁某实得7400元。

  采取同样的手段,袁某又在该村山林承包时,先是收取了承包商彭某2万元的感谢费。随后,又伙同其他村干部将山林4万元承包金全部私分,袁某再得1.25万元。

  2008年,袁某将该村的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承包给了自己的弟弟,并利用职务之便用村财务替弟弟缴纳了公路工程税款0.4万元,并多付2.67万元的工程款给弟弟。随后其弟送给袁某1万元红包,袁某同样“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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