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

  楚天都市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只要醉驾,不问情节,不问后果,都构成犯罪。然而,5月10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的一席话却引起了极大争论。张军在重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称,《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各法院应慎重稳妥具体追究醉驾者责任,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只要达到醉驾标准,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

  张军的一席话被许多人认为是给醉驾入刑“留口子”。

  记者对“平安中山”“广东电视台630新闻”“东方早报”和“环球网”四家机构的官方微博发起的投票进行了统计,八成网友不认可张军副院长的说法,认为所有的醉驾都是犯罪。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