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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醉驾第一人”被吊销驾照移送检方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1:5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5月17日电 (唐贵江 交宣)记者17日从广州市交警部门获悉,《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实施后,广州交警于5月1日凌晨查获的广州醉酒驾车第一人周某某,目前已被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周某某除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能重考外,还将被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据了解,违法嫌疑人周某某于5月1日凌晨1时45分在广州环市路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和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查获。

  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外,依照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广州交警部门17日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此外,周某某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依照《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涉嫌醉酒驾驶违法嫌疑人周某某还将被拘役并处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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