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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醉驾案 缘何判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2:15  新京报

  (上接A08版)

  ■ 律师解案

  为何三起案件判决结果不同?律师朱勇辉认为对高晓松的定罪是无争议的,但他认为量刑偏重。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6个月拘役,法院按上限顶格量刑,并未从轻判处。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都是法定的从轻情节,高晓松均具有,但法庭并未采纳,而是以最高处罚来量刑。“我认为是不必要的。”

  他认为,新法刚开始实施,从重处罚能给更多的人以震慑,起到预防犯罪作用。同时,由于名人效应,高晓松可能受到了自身身份以及社会关注度影响。法院为了表明名人犯法一样受罚,因此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司法机关对于其量刑,可能也考虑了此前郭术东拘役4个月的判决。郭术东造成3车追尾,但未造成人员伤害,而高晓松致4车追尾,几人受伤,因此结果只能比郭术东重,否则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对于李俊杰获两个月拘役,朱勇辉表示,这个结果是能接受的。李俊杰未造成任何损害,情节较轻,首先会考虑居中3个月开始做加减法,其认罪态度好,因此酌情从轻。

  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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