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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广告法修订将明确名人代言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3:36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福州5月17日电(记者 张晓松 胡苏)“我国广告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孙鸿志17日在福州召开的“2011海峡两岸广告高峰论坛”上透露,经过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工商总局已形成广告法修订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近年来,个人代言广告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其中一些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引起了公众和舆论的强烈谴责。孙鸿志表示,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将明确这类“其他广告人”的责任。

  现行广告法出台之际,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还为绝大多数国人所不知。如今,网络广告、手机短信广告等已成为广告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与此同时,网上虚假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等也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则更加关注新兴媒体。因而,这部法律的涉及领域更广,覆盖面更宽。”孙鸿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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