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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审批 让他钻了空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伦教建办主任梁子昶昨日受审

  ○被指控贪污拆迁安置用地及审批虚增工程导致国家财政资金862万余元被骗

  本报讯 (记者陈丽莉 通讯员杨虹)去年11月10日顺德区政协党组成员、伦教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黄锡棉被双规,村民高兴得放了两天鞭炮,很多人对此事还记忆犹新。比黄锡棉出事还要早一个多月,他当年的手下——原伦教建办主任梁子昶就被批捕了。

  昨日,顺德检察院指控梁子昶贪污拆迁安置用地以及审批虚增工程导致国家财政资金862万余元被骗走。案子进行了公开审理,暴露了拆迁工程中的审批“特权”,让梁子昶有空可钻。

  审理法官表示,案子将择日宣判。

  “特权”一

  拆迁安置用地内部消化

  检方对梁子昶的第一项指控是贪污罪。记者在庭上了解到,指控的证据显示,拆迁项目充满着“特权”。早在1999年9月24日,当时对涉及新成路拆迁改造方案的房屋等进行了拆迁。同年11月9日,按照拆迁项目的需要,原伦教镇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主任林某代表拆迁办与市民郑某、郑某基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协议书,双方约定拆迁办征拆郑某、郑某基位于伦教镇南郑路一处用地面积90.6平方米、建筑面积47.8平方米的房屋,约定伦教拆迁办给予郑某、郑某基共计103023.34元的补偿款,并分成两次转账给拆迁户。

  时任伦教镇镇长黄锡棉(另案处理)则向拆迁办主任林某、时任伦教建办主任翁某等人提出,可以将拆迁户的安置用地“指标”给梁子昶等伦教建办内部人员使用。

  时任伦教建办副主任梁子昶是如何非法骗取拆迁安置用地呢?在2002年的一天,他通过林某伪造了伦教拆迁办与郑某、郑某基签订的《拆迁房屋补偿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了郑某、郑某基退还原用地补偿款54360元及支付增购用地款14000元给伦教拆迁办。

  而后,梁子昶在没有退还54360元拆迁用地补偿款的情况下,再次冒用郑某、郑某基名义办理160.6平方米相关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审批,骗取了政府拆迁安置用地90.6平方米,从而骗取财政资金54360元。已经实际控制这块安置用地的他,为了让这块土地变得更加“名正言顺”地占为己有,他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缴纳增购用地款14000元给伦教国土所。随后,利用镇级审批之便,以其岳母的名义与郑某、郑某基签订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对于贪污的指控,梁子昶和代理律师均表示没有异议。

  “特权”二

  虚增工程也签字审批

  检方还指控梁子昶玩忽职守,因为他在自己获利的同时,也在7项虚增工程量中签字通过审批,让8622395.24元国家财政资金被骗走。检方介绍,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梁子昶已经升任为原伦教建办主任,而且主管伦教规划建设日常工作,兼管市政管理、工程建设、拆迁办等工作。

  按照工作程序,一些工程款支付方面,他需要审核伦教建办财务人员每月制作的《工程预结算及支付款项明细表》以及建办工程科制作的《土发公司支付工程款呈批表》上签名确认、审批同意,然后报镇主管建办工作的副镇长审核,再按照市政工程拨款的发放流程支付工程款给相关市政工程施工方。

  就在这期间,梁子昶对于伦教建办工作人员每月提供的《工程预结算及支付款项明细表》等汇总资料并没有进行审查核对,没有发现梁建伦、吴某、梁某(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不经审批程序随意更改相关工程结算造价、虚增相关工程的工程量,便审批通过有关工程款拨付,其中涉及“伦教世纪路南侧挡土墙第二段工程”、“伦教南苑中路西段道路及排水工程”等七项虚增工程量,导致8622395.24元被私分。

  而对于这项指控,梁子昶解释说:“当时维稳工作比较繁忙,天天就像‘救火队’一样工作,很多他都没能来得及详细审核就只好签字,造成疏忽。”

  而梁子昶的律师则表示,梁子昶的审批权限只是那些5000元以下项目审批,5000元以上的需要镇委书记、镇长等审批,因此造成这么多财政资金被骗走不能全部由梁子昶负责。

  梁子昶其人

  梁子昶,1969年11月5日出生,大学文化,曾任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伦教街道永丰村村委书记、原伦教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去年9月19日,因涉嫌玩忽职守被刑事拘留,10天后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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