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成 通讯员廖志锋)小榄的李小姐清晨上班,途经一家工厂门口,一只藏獒犬却突然冲出来,咬伤她的脚部和右胸部侧。5月16日,经过小榄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调解,伤者李小姐从工厂老板手里拿到了4500元赔偿。
据了解,4月8日6时30分,李小姐上班路过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西某厂门口时,被该厂的一只藏獒犬咬伤了脚部和右胸部侧。该厂的老板陈某送李小姐到医院包扎、治疗。4月13日,李小姐到该厂找陈老板要医药费,但他却不肯见人,要李小姐医好病再作协商。李小姐遂到永宁派出所报警。
5月16日下午,在永宁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陈某的代理人和李小姐签了赔偿协议。李小姐终于拿到了4500元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