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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无房易腐败是种悖谬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公职人员若住上了廉价的“政府公屋”,当然会拥有“体面的生活”,但那些买不起商品房、且无廉租房可租的其他社会群体,谁能让他们过上“体面的生活”呢?站在公众立场的角度审视,用财政钱建起的“政府公屋”只泽惠公职人员,是典型的“权力自肥”,背离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夷希微

  15日,广东省住建厅对省政协委员江龙的提案答复是:今年广东省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8.8万套,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将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江龙提交提案,建议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通过试行“政府公屋”逐步满足公职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从源头和制度上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提高政府行政效率。(5月17日《南方日报》)

  谁能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应该不分职业,只要符合政策规定,不管他是不是国家公职人员。所以,将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这本无可厚非。但对江龙委员的提案建议,笔者不敢苟同。

  他提出建设“政府公屋”的理由有三个:一是全靠工资的公职人员买房很难;二是公职人员无房,易诱发腐败,影响反腐;三是,企业职工有诸如股权、期权激励、年终分红、绩效奖金等额外收入增长。假设公职人员为国家工作、为社会服务,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到退休时也不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意味着国家未能向其提供一个“体面生活”的基础条件。

  然而,反观这些理由,我认为很荒唐,难以自圆其说。比如,公职人员买房难,非公职人员如企业职工买房就不难吗?恐怕更难!众所周知,从当前社会总体收入看,公职人员的薪酬收入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而比公职人员收入低、且买不起房的社会群体还有很多,对此,公职人员岂能仅仅因为自己困难,而捷足先登,率先为自己解决住房之忧。

  再如,公职人员无房易腐败本身也是一个伪命题。无房,就是腐败的理由吗?显然不是!假如有些公职人员认为当公务员过于清贫,可以另谋职业,反正贫穷不是腐败的理由。假如“公职人员无房易腐败”命题成立,其他易腐败的领域还有很多,地方政府为何不给他们提供“公房”?尤其是那些无职无权、甚至无正当职业的人,是否为了买房而违法乱纪、攫取不义之财啊?反观时下有些贪官,哪个是因为贫穷无房、无钱而贪腐的?像因钱多、房多、女人多被称为“许三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恐怕不是少数,有些贪官拥有几套甚至几十套房,一套寒碜的“政府公屋”哪能束缚住一些官员的贪欲?!

  还如,江龙委员认为,企业职工有诸如股权、期权激励、年终分红、绩效奖金等额外收入增长。然而看看我们周围,除了个别垄断企业享有这些“好事”之外,拥有“额外收入增长”的职工恐怕寥寥无几。另外,公职人员若住上了廉价的“政府公屋”,当然会拥有“体面的生活”,但社会中那些买不起商品房、且无廉租房可租的社会群体,谁能给他们“体面的生活”呢?若站在公众立场的角度审视,用财政钱建起的“政府公屋”只泽惠公职人员,是典型的“权力自肥”,背离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国家,“公屋”的确不少,比如在法国,所有市镇必须保证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在新加坡,全国87%的居民入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屋;在日本,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约占住房总量的13%;在香港地区,有大约三分之一人口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廉租房)里。但那些“公房”可不只是面向公职人员的,而是面向大众的。所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切不可将“经”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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