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治违法养犬济南从6方面下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整治重点包括6个方面

  不办理初始登记手续的犬只

  不办理年度登记手续的犬只

  外出遛犬不拴链(绳)的行为

  进入广场、景区、烈士陵园等禁遛区域遛犬的行为

  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为

  其他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养犬行为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刘晓群)随着夏日来临,市民对养犬不办证、不年审以及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违规遛犬、犬只扰民等问题反映强烈起来。针对这些问题,5月20日至8月10日,市公安局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养犬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三阶段进行,5月20日至6月30日广泛宣传发动,集中办证年审;7月1日至7月31日全面集中整治,依法从严查处;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重点包括6个方面:不办理初始登记手续的犬只;不办理年度登记手续的犬只;外出遛犬不拴链(绳)的行为;进入广场、景区、烈士陵园等禁遛区域遛犬的行为;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为;其他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养犬行为。力争实现办证数、年审数大幅度增加;违规遛犬行为、街头流浪犬大幅度减少,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基本杜绝。

  6月底前主动办狗证既往不咎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刘晓群)“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公安帮助的电话中,养犬问题占1/3,治安支队支队长电话公布近两周,60%来电与狗有关。”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德清列出的一组数字或许能说明我市专项整治违法养犬行动的决心来源。

  自7月1日起,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重点管理区域单位和个人养犬,存在不办证、不年审、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违规遛犬以及犬只扰民等违法养犬行为,我市将依法从严查处。

  近半数狗是“黑户”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有各类犬10万只,其中办理了狗证的约5万只以上,年审率则更低。按规定,居民养犬必须到所在区公安分局指定地点办理初始登记或年度登记。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机关规定凡6月底前主动办理登记手续的,既往不咎,免予处罚,不过,7月1日集中检查开始后仍然未办理登记手续者,将受到没收犬只和200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市民注意了,要自《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发布10日内自行处理,否则不仅没收犬只,也要罚款2000元,不过盲人饲养导盲犬不在处罚范围内。

  遛狗不拴链、扰人不改者,罚款

  市民常有这样的困扰,小区邻居带着爱犬出门撒欢,小狗到处乱跑,冲着人嗷嗷叫。今后,养犬者必须给狗狗拴好狗链,在室内室外都不能干扰、影响邻居及他人的正常生活,带狗狗进入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车的行为也不被允许。第一次出现以上行为,养犬者将被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确保处罚的精度?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窦庆福介绍,我市将建立养犬管理系统,违规情况将记录在芯片中,随时查阅。

  办证年审无需再跑第二趟

  为方便市民,公安机关已将犬只牌证的制发权限下放到各区办证点,市民在办理犬只初始、年度登记手续时,可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提交、现场审核、现场取证的“一站式”服务,无需再跑第二趟。

  市公安局组建了20人的专业稽查队,自7月1日起,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遛犬区域和举报线索为重点,常态化、不定时、不间断地检查。泉城广场、燕山立交桥下休闲广场、千佛山、英雄山赤霞广场、省体育中心、博远广场、华联广场、洪楼广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场所,都是巡查重点。

  举报违规有奖 民警出问题通报

  公安机关建立了养犬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无证养犬,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分别奖励200元和500元,并做好保密。建立倒查制度,对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局长信箱反映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人员的责任。

  整治期间,各分局、派出所将与养犬市民逐一签订《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责任书》,民警及其家属要起到表率作用,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不服从管理的情况,除依法查处外,还要通报批评,追究本人及单位的责任。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