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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昨被判拘役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4:31  舜网-济南时报

  

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昨被判拘役6个月
庭审现场

  时报讯 昨日14时30分,高晓松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

  14时40分许,依旧留着长发的高晓松身穿白色ⅴ字领T恤,戴着手铐出现在法庭。他表示,9日晚上,他和三个朋友在昆仑饭店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又喝了一瓶威士忌。离开饭店时,他曾想找代驾,但是,酒劲上来了,神志已经不清,失去判断力,开车上路酿成大祸。

  检察机关指控,9日22时许,被告人高晓松醉酒后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越野车,行驶至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致4车追尾、3人受伤。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高晓松的酒精检测报告以及122报警台接警出警书证,多名证人证明高晓松醉驾后导致追尾。被追尾的三辆车分别为一辆北京吉普和两辆出租车,出租车上成员受伤。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高晓松表示没有意见,并两次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表示放弃辩护,完全认罪。

  高晓松自述,他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他表示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他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地赔偿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对于外界的关心和教导,他表示感谢。他表示酒令智昏、以我为戒,他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

  公诉人在公诉中提到了高晓松的致歉行为,建议法庭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公诉人也宣读了受害人的谅解书,受害人表示对高晓松的赔偿及道歉满意,希望法官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经过短暂休庭,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高晓松六个月拘役。 (综合)相关链接>>>醉驾执“刑”半月全国查处酒后驾驶大幅下降

  记者17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判拘役2个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7日对“醉驾入刑”后北京查获的首位醉驾司机李俊杰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俊杰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新华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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