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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为oo……@163.com的读者反映:我们是枣庄市公安局下属的治保交通培训中心的员工。我们单位只给原驾校教练员购买了社会保险,其他人则没有。同在一个单位,为什么同工不同酬?希望相关部门督促我们单位一视同仁,也给我们这些勤恳老实工作的临时工买上社会保险,保护我们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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