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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权益谁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5:47  大众网-大众日报

  大众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沂南县水土保持多种经营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水保公司)的职工。水保公司是1992年经沂南县人民政府审批【(91)沂政函46号】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沂南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列为全民企业正股级单位。

  现在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在水保公司经营场所建起了办公大楼,楼底出租,楼上办公。水保公司的所有财产,如办公室、打印社、仓库、沿街十几间房屋经营地全部被占用。现在,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和我们这些水保公司的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且,自1998年至今不给我们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致使职工生活没有保障,我们成了无人问管的社会闲散人员。

  为此,我们曾多次反映,相关领导却说水保公司已不存在了,让我们自谋出路。我们是经由正规手续调入水保公司的,年纪大的参加工作30多年,年轻的也有十几年的工龄了。可领导的一句话,就让我们都下岗了,没有任何后续的保障措施。试问,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一边让本系统职工下岗待业,一边又雇用外来人员上班,这是什么道理?既然水保公司不存在了,为什么还对水保公司进行注册年检?没有了水保公司的职工,是谁在负责日常运营?在水保公司全体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按照什么法规条款取消水保公司的?

  自1998年开始,我们就一直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境况。多年来我们一直反映情况,各部门互相推脱责任,一直没什么结果。我们上要养老,下要抚育儿女,生活却没有保障,在社会上打零工。随着年龄增长,我们面临退养等一系列问题谁来解决?我们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们作出合理安排和解释。

  1.水保公司是否存在?应按法律程序给我们职工一个合理的去留,按照国家法规解决水保公司职工权益。

  2.单位承担所欠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应享受的国家规定待遇给予解决。

  3.职工的档案、退养后的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等给予解决。

  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职工在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沂南县水保公司职工 张献平、徐昂清、孙世忠、赵尊芳、赵尊云、孙同秀、欧阳玲、代维荣(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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