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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醉驾第一人认罚不请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6:21  南方都市报

  

广州醉驾第一人认罚不请律师

  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 通讯员交宣 昨日,广州首例醉驾入刑的当事人周健信被交警部门处以两项行政处罚:罚款1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周健信已被警方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有可能还将被拘役并处罚金。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该案件的相关民警称,因5月1日凌晨周健信被拦截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该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周健信因最终验血的血液酒精含量读数为129 .8m g/100m l,交警部门依照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健信进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我身边的朋友已经拿我做标本”,周健信说。对5年内不能驾驶小车,已拿驾照十几年的“老司机”周健信无奈表示:“只好接受处罚”。他说,当晚和几名朋友喝洋酒,酒后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开车的,就开着朋友的车回白云区家里。“当时没有留意‘五一’之后对酒驾有新规定”,周健信说,车总是要有人开回家的,但若提前获悉会得此重罚,当晚就不会开车。

  对此案进入起诉阶段,周健信表示:“不会请律师,因为请律师作用也不是很大”。对于犯错应该接受相应处罚,他表现得很坦然。他说,当晚一同喝酒的那位车主朋友也对他表示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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