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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企业老总包小三 “网络推手”自首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6:2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收受三万元好处费,编造“情妇短信照片”在网络发布,意图使华润置地老总及其公司名誉受损。(本报曾有报道)昨日,深圳福田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姜某庆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据悉,该案系中央外宣办等四部门下发《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来,深圳法院判决的首起“网络推手”犯罪案件。

  收3万元编造网帖

  今年3月,“国企华润置地老总吴向东与情人宋某所发短信曝光”一帖在国内各大论坛疯传。帖文意图明确,称吴向东用公款在广州某著名楼盘购买了豪华别墅,包养宋某。发帖人还贴出了多条自称是吴向东和宋某的短信,内容暧昧,并配发模糊的手机照片和显示国籍的图片。随后,华润置地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严正声明,称该帖系“蓄意诽谤、恶意中伤”,并表示“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经法院审理查明,姜某庆系职业网络发帖人。2010年下半年,杨某某电话联系姜某庆,许诺给姜较大数额的酬金,授意姜散布恶意诋毁自诉人吴向东名誉的信息,意图败坏吴的名誉,姜表示同意。后杨分两次向姜支付了3万元好处费。2011年3月,姜根据杨的授意,通过以手机互发短信的方式捏造了虚假的手机短信、编造了以吴向东具有双重国籍、购买别墅、包养情妇及非法牟利60万元等虚假事实为内容的帖子,并于2011年3月21日在新浪博客和天涯论坛网站上同时发布了以“著名国企华润置地总经理吴向东双重国籍、广州购豪宅包养情妇”为标题和主要内容的帖子。

  投案自首获判缓刑

  后姜某庆见事态严重,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涉案事实并出具悔过书和致歉信。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庆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诋毁他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鉴于姜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姜某庆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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