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巨型饰物商场舞台谁来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6:30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栾吟之

  连日来,南京西路恒隆广场门口“路易威登”巨型旅行箱涉嫌违章占路搭建一事,受到广泛关注。一些读者向本报反映,本市许多商场存在类似现象,有的逢年过节在商场外搭建巨型装饰物,有的则常年搭棚进行品牌促销。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搭建物或多或少影响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前天下午,记者在南京西路久光百货周围看到,品牌促销“无处不在”。从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2号口出来,在久光超市与地铁口相连接的通道里,赫然出现一个新加坡保健器材的临时促销点,多台按摩椅一字排开。“为何在过道里设摊?”面对记者的问题,营业员小姐说,这是为了搞促销,久光百货3楼和7楼也在同步降价销售这些商品。而在久光百货与静安寺之间一条公共通道正中间,共有连成一排的6座临时搭建“小屋”,几家品牌专卖店正在里面搞展示促销。现场保安说,据他所知,这条通道归久光所有,一排“小屋”也存在已久,由入驻久光的不同品牌专卖商轮流使用。

  “逢年过节,不少商场都在门口的广场搭建舞台和巨型装饰物。”采访中,一些市民反映,西藏中路来福士广场、徐家汇汇金百货、淮海中路百盛广场等,多次在门口搭建数米甚至十余米高的圣诞树、卡通装饰物等。双休日,有的商场门前还会搭临时舞台举行庆典活动。对这些搭建,有的市民表示欢迎,认为其营造了城市的节日气氛;但也有市民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行人多时,搭建物和舞台往往成为“拦路虎”,路人围观舞台阻碍交通而引起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商场要在外部搭建装饰物,应该符合哪些规定?记者多方咨询后得知,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规定,这类实物造型属于户外商业广告,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不仅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还应该牢固、安全,与周围环境协调;不管是在本单位用地地界线范围之内还是之外,都应向所在区市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另外,《上海市消防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和制品。但是对摆在室外的巨型装饰景观的消防安全,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商场外部搭建的监督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根据规定,设施设置由市容部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规划建设由规划部门进行审核,广告发布内容由工商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内容登记等,同时还应由市政、绿化、交通、公安、房地资源等十来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管理。正是由于“多头”管理,记者采访相关管理部门时发现,许多部门工作人员都表示,这不是一家能管的事,很难说清这些商场是否事先进行审批并得到允许。而业内人士透露,许多商场都打着“擦边球”,不按规范操作的情况确实存在。

  对此,一些市民提出,市中心商业用地“寸土寸金”,许多商场紧邻人行道或地铁出入口,部分区域即使由于多方原因属于商家所有,也应该首先服从公共通行和公共安全的需要,不能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不能擅自改建扩建;多个职能部门协同管理的同时,应确定一家牵头管理部门并明确落实责任。在逢年过节或双休日等特殊时段布置的装饰景观的搭建,有关部门也应予以规范,尤其要注意消除安全隐患。尽量做到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商家的需求,发挥其装点城市节庆景观的作用,又确保城市安全有序。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