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2010年12月11日,男子程某给尤李东村一水果店送水果,卸货时,与女老板孙某吵了几句嘴,后被孙某儿子打伤。
2011年1月3日,程某到水果店索要1万元医疗费,遭拒。一气之下,他持水果刀朝孙某的颈部、背部刺去,致对方死亡。
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提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程某的刑事责任。
程某辩称,他按照孙某的要求送水果上门后,打开车门准备卸货,因货品堆放问题吵了起来,经路人劝说才停止。“后来,孙某的儿子带了几个人把我打了,我想讨回医疗费,才带刀到水果店去的。”
法庭未当庭宣判。(记者袁骞 实习生金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