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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纵火犯吴美成:“我知道自己做错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7:01  南方都市报

  

地铁纵火犯吴美成:“我知道自己做错了”

  广州地铁五号线纵火案昨日上午首次庭审。

  在越秀区中级人民法院,越秀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10日,被告人吴美成自认在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为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搭乘广州地铁,并伺机在地铁内放火。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吴美成有自首和法定减轻、从轻情节,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指控,吴美成供认不讳。

  嫌犯吴美成坐在被告席上。

  他没请律师,他的家属也没来。昨日,广州地铁五号线纵火案的首次庭审持续了50分钟。

  对于三个月前的纵火案,这个39岁的中年男人记忆清晰:

  2011年1月10日,案发当天下午5点左右,他从地铁5号线滘口站上车,背着迷彩包,装着2011年1月4日在龙舟百货店购买的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纵火前,他说坐地铁来回五小时,心里“很乱、很矛盾”。

  录像证实:地铁车厢纵火致多人受伤

  公诉人出示了录像证据:

  案发前,车厢站满了乘客。列车走到小北站与广州火车站之间,吴美成点燃了煤气。画面上闪动着刺眼的白光和明火。有的人逃向车厢另一端;有的人在座位下找灭火器……

  吴美成动都没动,“我吓呆了”,直到这个身穿黑色长裤、米白色外套的人头部、面部被烧伤。他的手背与四根手指还残留着烧伤后的疤痕。还有三个人也被烧伤……

  这3名被害人和另外11名证人指证吴美成就是纵火者。

  嫌犯吴美成对指控没有异议。

  庭审期间,他沉默寡言。公诉人出示了案发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录像等证据,他一声不吭。

  法官问他,对罪名、后果、作案手法等是否有异议?吴美成始终低着头,声音低沉:“没有意见”。

  地铁公司出示了维修费等票据,称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公诉人称,这样的损失已达到“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法律规定。

  吴美成提出了异议,但声音微弱:“20多万元,这个我不知道……哪来20万元啊”。公诉人把厚厚一沓单据给他看。吴美成瞄了几眼。

  法官再问他是否有异议。他小声地说,“没有。”

  公诉方:置千万人性命不顾应受到谴责

  庭审,公诉人最后陈述称,吴美成的行为造成乘车秩序的极大混乱,严重侵犯了公众安全。“众所周知,每天有成千上万的广州市民选择搭乘地铁出行,一旦在地铁放火,极容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后果往往是不可预见的”。

  公诉人问吴美成:“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的危险性?”“我也不知道”,吴美成低头回答。他说,点火时并不是人流高峰。“当时人数一般”,而且“车厢那么大”。

  公诉人认为应以放火罪提起公诉。嫌犯为引起社会公众关注,以牺牲不特定多数公众的安全为代价,纵一己之私,置千万人的性命于不顾的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公诉人说,吴美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规定,也有法定减轻、从轻的情节,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庭审即将结束,吴美成说。说完,他又低下头,似乎盯着两只手上的疤痕。

  关注焦点

  作案啥动机

  “找政府,找派出所,人家都不管我”

  庭审中,吴美成此前的同事(堂兄)的证言显示,吴美成因“排班、升职”等事曾找过主管领导。案发当日,进入地铁前一个多小时,吴美成曾携煤气瓶到原来打工的联邦家私门口徘徊,被保安阻拦没有进入。(吴美成称,他进了二楼办公室后离开)。

  吴美成自称,购买液化气罐时并非准备纵火。最终作案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对待,“找政府,找派出所,人家都不管我”,最终为了“引起关注”,才做出上述举动。

  徘徊五小时

  要不要动手?他在地铁里坐了五个来回

  吴美成自称在地铁里陷入了彷徨。

  下午5点左右上车,到晚上10时30分作案。五个多小时,吴美成在五号线来来回回,他说自己陷入了“矛盾与痛苦之中”,到底要不要动手,“心里怎么想的我自己也不知道”。

  纵火案回放

  吴美成:“我一动也没动,就看着它起火”

  2011年1月10日晚10时23分47秒,广州地铁五号线。

  吴美成拿出盖着衣服的煤气罐,拧开减压阀门,将连接阀门的橘黄色软管放在地铁车厢的地上。他用黄色打火机点燃泄漏的煤气。

  23分48秒,人群向车厢另一头疯狂涌去。一名中年妇女奔逃中摔在地上。点燃液化气瓶后,至少7秒钟,吴美成一直坐在自己座位上,“我一动也没动,就看着它起火。”

  24分04秒,大多数乘客从车厢另一侧离开。

  吴美成侧身站立着,他说自己“吓呆了,站在那里没动”。

  他注视着冒火的液化气罐。虽然右手四个手指被烧伤,左手手背被灼伤,头发被烧掉一块,但他似乎一点不感到疼痛。

  他站在门边,眼看着乘客与赶来的地铁保安从座位下拿出灭火器,将火扑灭。直到剩余乘客离开,他才“跟着人群走出去。”6个小时后,他到人和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统筹:南都记者 周皓

  采写:南都记者 龙玉琴 熊薇 周皓 刘中元 通讯员 越法宣

  摄影:南都记者 冯宙锋

  整合:陈实

  (相关新闻见广州AⅡ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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