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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数万名服刑人员实行“大病统筹”

  昨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推出《四川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试行办法》。从此开始,数万名四川服刑人员将被纳入这种特殊的医疗保险体系,重大疾病的治疗经费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三人患病几乎用光监狱全年医药费

  绵阳籍服刑人员李某, 因犯合同诈骗罪,2008年被关押在川北监狱服刑。去年11月11日,李某突然昏迷,后被送至旺苍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脑溢血”。李某的病情已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因其无亲属、无居住地,无法实施保外就医,川北监狱遂承担了他的全部医疗费用,共用去4万余元。同时期,该监狱另外两名服刑人员也突发重病,用去医疗费近8万元。“3个人的医疗费,就用去了全监狱全年医疗费的绝大部分。”昨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碧贵向记者介绍,此前监狱实行的医疗保障办法,是由国家财政每年按人头定额标准,向服刑人员划拨专项经费。这样的制度下,一旦出现重大疾病个例,必将占用掉监狱全年大部分医疗费。

  服刑人员个人劳动报酬提留参加统筹

  为改变服刑人员重大疾病治疗经费不足带来的一系列困扰,昨日,省监狱系统推出《四川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试行办法》。由省财政专项资金、省监狱管理局统筹资金、监狱筹措资金、服刑人员个人劳动报酬提留4种方式,建立服刑人员大病统筹专项资金。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大病统筹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病住院医疗费给予报销。

  “这是一种探索、随着《办法》实施的深入,服刑人员大病统筹将逐步向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靠拢。”张碧贵介绍,此次尝试,在全国率先拉开了解决服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序幕。与普通居民按工资比例参加全民医保不同,四川监狱服刑人员将按照每人每月提留少量个人劳动报酬的方式进入“大病统筹”中来,这更多的是出于监狱管理方对服刑人员保险理念的培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建立。成都晚报记者 程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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