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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菲尼迪车祸案"开庭 被告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7:14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5月17日电(见习记者高鑫)今天上午,“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被告人陈家酒后超速驾驶,肇事致2死2伤且弃车逃逸,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指控,2010年5月9日5时36分,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轿车,在北京建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撞上前方等候的被害人陈某驾驶的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陈家弃车逃逸。法庭上,受害方总共索赔600余万元,但其又与被告方达成赔偿协议,若陈家能如约赔偿原告300万元,他们将撤销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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