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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5月17日电(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宝剑)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获悉,“染色馒头”案有新进展。该院今天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逮捕。
据检察机关审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在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雇用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上海部分超市卖场销售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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