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东莞特大网络赌博案23名被告人均获刑 涉案金额50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7:18  正义网

  正义网广东5月18日电(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谭伟凡 吴利娜)广东省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近日派出公诉人对张容根等23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赌博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此案涉案金额高达约50亿元人民币,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作案地点跨越港澳台、东莞等地,案情错综复杂,被公安部列为2010年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起,化名为“杰叔”、“勇哥”等多名香港人先后在东莞市桥头、横沥、常平等镇区成立代号为“930”、“147”的赌博对数公司,并雇请被告人张容根等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上述公司通过为多个中国境外赌博网站担任股东或总代理、获取赌博账号及密码发展赌客到赌博网站上赌博的方式,从赌博网站谋取分红、回水等非法利益。其间,“杰叔”等人还设立代号为“F4”等多个赌博投注公司,由张容根等人负责运作管理,直接从事赌博投注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东莞市第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张容根、陈志超等11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以赌博罪依法判处刘俊超、梁艺龙等12名被告人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全部被告人服判。

  此案的成功办理,铲除了一批境外赌博集团在境内的渗透据点,切断了多家境外赌博集团的资金处境渠道,有效地阻断了网络赌博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净化了社会环境。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