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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芬罪犯矫正与康复国际研讨会在芬兰举行陈训秋出席并致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2010-2012年执行计划》,由中芬两国司法部主办的“中芬罪犯矫正与康复国际研讨会”于2011年5月17日在芬兰库奥皮奥召开,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训秋出席并致辞。中芬司法部和部分省(市)从事罪犯矫正与康复的官员及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陈训秋在致辞中表示,中芬两国司法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去年以来,双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2010-2012年执行计划》,去年9月在中国杭州成功举行“中芬罪犯矫正与康复研讨会”,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相互了解,增进了双方友谊,推进了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此次研讨会是中芬两国司法部第六个三年执行计划中的重要活动。

  陈训秋指出,我国监狱工作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按照“因人施策”的要求,根据罪犯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等矫正手段,加强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使罪犯转变思想,成为守法公民。建设出监监狱,为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罪犯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其刑满释放后就业,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同社会危害性的罪犯区别对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监管安全工作,加大安防设施建设力度,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监狱执法环境和罪犯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强监狱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在监狱管理和执法中得到广泛应用,监狱物防、技防水平显著提高。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多年来,我国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监狱工作在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训秋强调,当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育改造工作,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推动监狱工作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双方代表的坦诚交流、深入研讨及互相合作,此次研讨会必将取得积极成果,进一步促进第六个三年执行计划的全面有效落实,使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为促进中芬两国友好关系的积极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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