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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型案例一立案即跟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8:12  法制日报

  地方经验

  本报记者周斌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了全国法院20个典型案例,其中有10个来自江苏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辙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研讨会上表示。

  据孙辙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法院围绕建立案例指导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形成了许多工作机制,对于保障案例指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精品案例高产的重要原因。这些机制包括:

  案例资源的发现机制。挖掘案例线索是打造精品案例的第一步。江苏省案例指导工作中建立了有效的案例资源发现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收集案例线索或案例素材,并加强跟踪。

  裁判结论的事前论证机制。对于好的案例资源,受诉法院积极协调,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审理。确保案件裁判结论的准确性,为撰写较高质量的典型案例创造条件。

  典型案例的跟踪撰写及修改论证机制。对于一些新类型的典型案例,从一立案就开始跟踪研究,案件经一、二审审结生效后,进一步研究怎样撰写并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

  疑难案例的专题研讨机制。各级法院积极建立疑难案例研讨机制,通过研讨形成共识,统一相关执法尺度。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搜集重要案例素材,及时编报,进行指导。

  案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动与上级法院加强沟通,获取有益信息,并与省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下级法院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跟踪,定期进行案例信息的通报,确保案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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