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应考虑,但要警惕民众审判
“最高法下发通知醉驾案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明摆着为特权醉驾留口子。这样的法律何言公正,如此的社会何来平等,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又如何实现呢?”
张军的说法“一出街”,民间意见反弹激烈。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人士、法学专家的意见更显理性,与网络上的质疑、追问形成强烈对比。
聂立泽认为,危险驾驶罪所说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很容易给别人形成“只要醉酒,人人受罚”的印象。这种误读导致公众对该标准十分坚持。但是,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如果显著轻微的话,确实不应当入罪。
陈建清也指出“民众的呼声一定程度代表了我们社会重刑主义观念,虽然民意可以适当考虑,但是法院应该警惕陷入民众的审判。”
“中国社会的喝酒之风很重,一上酒桌往往盛情难却。有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有10万人死于车轮之下。公众要求从严惩治酒驾,提倡安全驾驶,可以理解的。”立法工作者、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表示。但是他认为,现在喝酒驾车的大部分还是普通老百姓,大多因为难却劝酒盛情,并非清一色都是“官二代”“富二代”“领导都会配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