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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应该出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08:15  南方日报

  “啥都解释,恐怕司法解释满天飞”

  近日,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聂立泽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两高”尽快出台更加细化的司法解释。

  聂立泽认为,醉驾在现实操作中如果出现争议,由“两高”出具司法解释更合适,民众对司法腐败的担忧,也可以通过更准确、统一的司法解释,得以消除。

  对此,陈建清有不同看法。他直言,“两高”司法解释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每个罪都出台司法解释,那么恐怕司法解释会“满天飞”。更糟糕的,这会扼杀法官判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陈建清同时指出,民众在司法腐败和自由裁量权认知上存在逻辑误解“司法腐败不是立法问题,而是司法问题。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指的是法官对量刑轻重可酌情裁量,而非对罪与非罪进行裁量。实际上,所有的案件都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的可能。司法层面的问题应该通过提高法官素质、司法环境来解决,而不是绑住法官的手脚。”

  陈建清认为“两高”可以下发一些判例,进行判例指导,但他同时强调“每个案件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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