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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驾证被拘留5天

  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何华 彭晚华)“五一”起,除酒驾外,使用伪造或变造证件的处罚标准也提高了。茶陵籍男子使用假驾驶证驾驶货车途经炎陵县时被查获。前日,吴某被处以拘留5日,这是新规实施后株洲首例使用假证被拘留的驾驶员。

  据悉,5月13日10时30分许,炎陵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炎陵县城西入城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前挡风玻璃上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司机吴某从口袋里拿出证件,并解释称前挡风玻璃发生交通事故破碎,标志无法取下再粘贴,只好放在车上,以备检查。

  交警从驾驶证上打印的字体发现该证有假证嫌疑,立即与大队车管所联系核实,证明是假证件。这时吴某才承认所使用的驾驶证是花几百元托人办的假证。他称,自己的“C3”驾驶证不能驾驶轻型货车,而且2009年“准驾不符”被茶陵交警查获记12分已停止使用。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炎陵交警大队对吴某作出拘留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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