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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涨不能回避民生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11:32  红网

  随着电荒的逐步蔓延,电力涨价终于得到了回应,据权威人士日前透露,继4月份上调山西、河南等十余省上网电价后,国家发改委拟补充上调江西、湖南和贵州三省火电上网电价2分/度,这将大大缓解当地火电厂经营压力。粗略估算,上调2分钱相当于到厂标煤单价上涨60元/吨左右。此外,河南和湖北两省上网电价上调幅度拟由此前的1.5分/度调至2分/度。

  可以看到,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的到来,以及长江流域地区出现的冬春夏连旱,使得处于中部地区的湖南、江西等地成为今年电力最为紧张的地区,而湖南的电力缺口更是达到三分之一。毫无疑问,一方面,气候以及需求的这些直接因素导致了今年用电出现了巨大短缺。另一方面,由于中部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使得区外的电力难以提供保障。

  此前,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俞燕山分析认为,今年部分地区出现用电紧张状况,最主要的原因是电价形成机制长期得不到理顺。由于电价形成机制不顺,火电企业持续大面积亏损,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对此,有专家便提出解决“电荒”的根本措施是上调电价。显然,在电厂发电资源难以有效保障市场需求的基本需求的时候,涨价就成为了一个惯性选择,而且基本上也会顺利实施,这一次也毫无例外。

  不可否认,当前电力供应短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需求的大幅增长而带来的供不应求,当然,不能不说,电价机制的不合理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厂发电不积极的问题。但是如果一味的强调外部问题,简单将电价问题与电荒挂钩,显然是本位主义在作怪。

  众所周知,电力等部门本身就是传统的垄断行业,在市场定价机制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模糊,而且在企业的成本等信息方面缺乏透明度。事实上,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条件下,这些部门会很自然的向外扩张其影响力,从而进一步获取更多的垄断权益,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的投资总量高达1.2万亿元,资产规模翻了一倍。在如此规模的投资下,国家电网“十一五”期间还有上千亿元的纯利润,到2010年资产负债率也只有62.5%,由此可见,电网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十分巨大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电力价格的上涨,虽然表面上有着市场需求的因素在内,但是如果仅从市场的角度来考虑供给问题,那显然会导致更多的电力短缺。尤其是在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电力等资源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到居民水平,使得民众的生活成本提高,甚至陷入到涨价怪圈之中,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风险。因此,解决电荒不能只管涨价,而应该反思造成电荒的这种局面,更要从民生角度来给电荒找出路。

  我们可以看到,在电力短缺严重的时候,大量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大型企业往往都能够避免这种短缺带来的影响,而居民用电以及中小企业往往是最容易受到限制。实际上,更多的是政府支持的两高企业的扩张,才是电力需求的主体。

  因此,作为垄断企业,不能只要权力、利益,责任却要全社会的消费者“埋单”。电不是简单的市场产品,它在相当程度上是民生产品,是公益产品。通过合理的电价体现出公平负担与节约资源,是区分电企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的准尺。上调电价必须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的承受能力,如果只知道通过涨价让部分居民用不起电来解决“电荒”,那国企负责任的形象何在?

稿源:红网 作者:周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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