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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独董吴照云无奈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在A股市场上,高校领导在上市公司出任各种职务十分常见。但因为江西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了三部委的一则通知,内有“现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校内外经济实体兼职或任职”的规定,使得美达股份(000782)的独立董事吴照云不得不申请辞职。

  其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是中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于2008年9月出台的,当时就曾明文提出“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报备并不得领取报酬”。

  据悉,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一份《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有“现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校内外经济实体兼职或任职”的规定。于是,美达股份公告称5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照云提交的《辞职书》,据悉,吴照云现任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因为省教育厅上述通知,只得辞去美达股份独立董事职务。

  吴照云自2009年2月20日起任美达股份的独立董事,任期的终止日期是2012年2月19日。在担任独董期间,美达股份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24.5万元的报酬,2009年支付了9.33万元。除了美达股份,吴照云还兼任江西长运(600561)、洪城水业(600461)两家江西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江西长运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4万元报酬,洪城水业2010年给吴照云支付了2.7万元的报酬。但吴照云也于5月初陆续辞去了这两家上市公司独董的职务,不过当时这两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并没有点明吴照云的辞职理由。按照2010年的吴照云的独董收入计算,辞去这3家上市公司的兼职,吴照云一年减少30万元收入。(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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