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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不干活 重庆一男子用“空壳合同”索偿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19: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5月18日电(董竞 艾庆平 张登明)张奇多年前与一工厂签订“空壳合同”,不上班也不领工资。恰逢工厂破产,张奇要求得到安置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工厂告上法院。记者18日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二审依法判处张奇和工厂未形成劳动关系,驳回张奇诉求。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10月,张奇经重庆市酉阳县第二轻工业局和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批准,招收为原该县轻工制品厂集体制工人,但张奇从未到该单位上班和领取工资。2010年4月,轻工制品厂破产,张奇发现自己未被纳入破产安置人员名单后,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但未被受理。张奇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工厂的劳动关系成立,并由工厂对其安置补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奇虽于1992年被招为该厂集体制工人,但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该厂上班和领取工资,仅凭一份集体所有制招工登记表和一份企业职工套改增资审批表,不能认定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判决驳回张奇诉求。张奇不服,向重庆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张奇提供当时原任厂长的证实证明,轻工制品厂将其招录为工人,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张奇的代理人则称,张奇虽未到轻工制品厂上班,轻工制品厂也未给张奇发放工资和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但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院审理认为,张奇实际是通过轻工制品厂的主管部门,将自己所谓的劳动关系空挂在该厂的名下,双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虽然轻工制品厂是1999年才停产,但双方根本无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法院依法驳回张奇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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