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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肛门”名誉侵权案中止 产妇告助产士案将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06:4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肖友若 “缝肛门”事件又起波澜。昨日,南都记者独家获悉,凤凰医院助产士张某荣诉产妇丈夫陈先生名誉侵权一案已经由深圳中院下发通知中止审理,目前罗湖法院已经受理产妇起诉凤凰医院及助产士医疗损害赔偿一案,不日将开庭审理。而此时,助产士意外声称患了癌症不再搭理此事。

  中止审理名誉权案

  2011年1月21日,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名誉侵权案助产士胜诉,陈先生判赔3万元。法院以深圳市卫人委作出的调查报告认定,无证据证明张某荣存在实施了缝合产妇肛门的行为。

  “我对此提起了上诉并得到中院的支持,”陈先生随后于今年4月向罗湖法院递交有关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案申请,罗湖法院已经正式立案。

  今年5月12日下发的深圳中院裁定显示,医疗损害案认定的事实及其判决结果与名誉权案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名誉权案须以上述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此应当中止名誉权案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136条第5项及140条第一款第6项之规定,中止名誉权案的审理。

  “名誉权案件一审判决产妇的丈夫陈先生败诉,但因该案被告提起上诉且该案中止审理,所以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产妇林某萍的代理律师解释说,“一审败诉很荒唐,名誉侵权案中的原告本身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已经确认。考虑到这个因素,产妇一方以原告作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希望以此为契机查清事实真相,并希望以此案为基础审理名誉侵权案件。名誉权案要等到终审时才会见分晓。”

  助产士:爱告就告去吧

  产妇的丈夫陈先生说,该事件让张某荣占了先机,事实上,如果存在医疗损害,就没有名誉权损害一说。

  昨日记者采访了助产士张某荣,她表示尚未得知名誉权案中止审理的消息,也不清楚从原告变成了被告。张某荣还说,自己得了癌症,“人都快死了,这个事已经没啥意思了,不想再折腾了。”

  被指“缝肛门”,张某荣称这种说法不可思议,还说,如果自己要真把肛门缝起来那就不是人生的。“是缝也好,扎也好,没有对她造成伤害,如果造成伤害,那我就应该在监狱了,”张某荣说,“他爱告就告去吧。”

  事件回放

  ●2010年7月26日 产妇林某萍丈夫向媒体反映,7月23日上午,产妇进入深圳凤凰医院待产,生产后发现肛门肿胀,周边有线圈,联系此前未送足够红包,怀疑遭到报复。

  ●2010年7月29日 深圳市卫人委通报称,无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缝闭,是否缝针4名专家说法不一。

  ●2010年8月2日 深圳市卫人委宣布此前调查结果系行政调查,非医疗鉴定结果。

  ●2010年8月12日 罗湖公安分局公示法医鉴定结果———产妇肛门处可见“黑色丝线缝扎”。

  ●2010年8月18日 罗湖警方通报,产妇林某萍的肛门位置没有被缝合,缝扎的只是肛门内脱出的痔疮,肛门没有被缝闭。

  ●2010年8月 助产士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2011年1月21日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名誉侵权案助产士胜诉。

  ●2011年5月12日 深圳中院裁定名誉侵权案中止审理,罗湖法院在此之前已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原告为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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