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英
6月1日,国际儿童节。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评选出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十大事件,这十大事件是对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国家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案件的梳理,既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大进步,也反映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面临的挑战,该中心主任佟丽华对每个事件都做了点评。
事件一:儿童血铅超标案频发
2011年5月,多家媒体报道了浙江省德清县儿童血铅超标事件。2011年3月以来,德清县有99名儿童被检测出血铅超标,有的儿童血铅含量数值已经超过了正常值的6倍,构成了严重的血铅中毒。
点评:这类恶性案件频频发生的原因基本相同——企业污染、当地政府监管不力、村民没有被组织搬迁到防护距离之外等等。环境污染危害尽人皆知,但这样的侵害并没有止步。我们再次呼吁,政府应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司法部门应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人员严厉处罚,企业应加强社会责任感。
事件二:新疆籍流浪儿童有“家”可回
2011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宣称,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这些儿童在家乡健康成长。
点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做法体现了流浪儿童的流出地政府负责任的态度和行动。在应对未成年人流浪问题上,流出地政府既要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及时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如何消除再次流浪因素。
事件三:全国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建立
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宣布全国公安系统将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在6月1日前全国将建立实施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决不放弃任何一起未破打拐案件的侦破工作。
点评:在儿童失踪后的24小时内予以查找是最佳时机,不仅能及时找回被拐儿童,而且能有效避免儿童在被拐后受到更严重的侵害。这一机制的建立成为公安机关今后解救被拐未成年人的行动要求,无疑将更有利于保护儿童。
事件四:“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在网络上正式发起开设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引起全国网友以及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网友在遇见乞讨的儿童时,纷纷拍照并将照片传到微博上。
点评:“随手街拍乞讨儿童”体现了全社会对解救被拐卖乞讨儿童的“总动员”,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的关注。然而,儿童被拐卖、流浪乞讨案件的发生都有其背后的原因,治本还需要建立儿童福利制度,从法律上切实保护儿童权益。
事件五:收养中心更名体现儿童福利
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点评:更名标志着中国的儿童福利不再仅仅关注机构内的孤儿,也开始关注散居孤儿以及其他困境中的儿童群体,是由对特定群体的保障到综合儿童福利工作的转变,是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过渡的重要事件。希望以此为契机,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能够惠及更多的困境未成年人,有力地推进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加强和机构的完善。
事件六:母亲溺死13岁脑瘫双胞胎
2010年11月20日,一对13岁的脑瘫双胞胎在家中被亲生母亲韩群凤溺死,韩群凤随后服药自杀,但最终获救。
点评:造成这起悲剧的直接原因是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的缺位。我国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而目前实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以及新农合医疗保险,并不能解决患重大疾病以及需要长期治疗的未成年人的治疗康复问题,从而导致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被丢弃。我们再次呼吁尽快建立相对完善健全的儿童福利制度。
事件七:孤儿保障踏入新进程
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该意见拓宽了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以及依法收养在内的多种孤儿安置渠道,对孤儿的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水平、教育保障制度、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以及加强住房保障和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等均作出了全面规定。
点评:意见的出台标志孤儿保障踏入新进程。尤其令人眼前一亮的是,意见明确了“合理确定孤儿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而在此之前,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没有通过国务院规范的形式予以明确。
事件八:司法保护未成年人进一步细化
2010年8月28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出台。
点评:《配套意见》的出台解决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虽然法律有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的实际问题,细化了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是,这些规定只有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得到落实,才能达到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效果。
事件九:毒奶粉“重出江湖”
2010年7月,甘肃、青海、吉林的质检部门再次检测出了三聚氰胺超标奶粉。青海质检部门查获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大约有38吨。
点评:“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两年之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当时没有完全销毁的有毒奶粉进行加工,致使“问题奶粉”再次流入市场。食品安全之所以成为“老生常谈”,是因为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事件十:大病患儿医保逐步完善
2010年6月10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点评:我国未成年人专门医疗保障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未成年人享受到的医疗保障水平甚至比成年人更低,导致了家庭不堪重负、弃婴等各种问题的出现。卫生部开展的试点为完善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开启了先河,起到了助推的作用,大病未成年人将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