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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1日03:43  汉网-武汉晚报

  武汉撑起水资源“最严格”保护伞

  今日,《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内对全市用水总量、水域纳污总量、用水效率划下三条“不能触碰”的红线。水务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迄今武汉“最严格” 水资源保护条例,其力度在全国也走在最前列。

  用水总量卡死

  大户用水再难“岔”喝

  用水大户再难“岔”着喝水了!在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红线下,水务部门将对取水单位及个人核定取水量。任何单位或个人,取水量不可“越雷池一步”。

  根据《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取水量高于核定取水量的,水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进行节水改造,并对超过核定的取水量累进征收水资源费;拒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将核减取水量;连续两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可责令停止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按照批准条件取水,可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

  滨水“餐饮病”

  两年杜绝滨水餐馆直排

  久治不愈的滨水“餐饮病”,在两年内将得到根治。

  《条例》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围内,新建污水直接排向水体的餐饮等经营场所。对现有的类似场所,将由各区政府制定整治方案。不整治或不达标的经营场所,将面临关闭或搬迁。最长两年内,将杜绝这类场所向水体“吐污”。

  此外,全市水域都将制定并公布水功能区划。根据这一区划,将核定该水域纳污能力。一旦排污总量超过纳污能力,将停止新增污水排放。

  市水务局湖泊处负责人介绍,此举对保护市内湖泊意义重大。据其介绍,目前市内湖泊纳污能力已基本饱和,不容再增新的排污负担。根据这一条例,将杜绝不达标污水入湖,为规范湖泊排污撑起法律“保护伞”。

  乱设排污口将罚百万

  处罚力度为历史最高

  对乱设排污口行为,《条例》规定最高处罚达百万,其力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条例》规定,擅自在江河、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最高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并可责令停产整顿。

  市水务局水资源处负责人介绍,这类行为此前处罚最高仅20万元,威慑力不足。省市两级审批《条例》期间,特别强调加强处罚力度,用“重典”严打乱设排污口行为。

  用水额度可交易

  工地挖深基坑需过“水关”

  随着条例今起正式实施,众多“新板眼”将在武汉首次登场。

  各家用水额度限定,有的不够用、有的用不了怎么办?武汉将首次推出水权交易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有用水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可对用水额度依法进行交易。同样一吨水,将在经济杠杆下发挥最大效益。武汉水务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并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条例》实施后,工地挖个深基坑,只要深基坑会挖到地下水,就需获取水务部门批准。挖出的地下水,将依照出水量征收费用。施工完毕,还将依照“用一方水、回灌一方水”原则进行回补。

  除此之外,市内只要将涉及地下水的工程,都需向水务部门提交施工方案及报告。获得批准后,才可进行施工。

  记者 匡志达 通讯员 高山 实习生 姚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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