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四类招生诈骗需预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2日03: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7月28日,教育部发出高招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教育部指出,不法分子主要采取四种诈骗伎俩: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教育部门不会为持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的学生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来也不会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网站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少量计划,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是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招生院校不得避开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它们今年的试点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