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状告电影院 影院表示售票时已说明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邓巧宁)看一场3D电影却被强制要求购买3D数字眼镜,市民徐先生将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天娱广场电影城及广东珠江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徐先生诉称,2011年5月29日,他和家人在天娱广场电影城购票观看《加勒比海盗:惊涛怪浪》(3D版),但电影城的工作人员却要求他同时购买双机3D数字电影眼镜。他当时就提出可以交押金借用3D数字眼镜,工作人员说不可以,并且强调徐先生所购票的场次是必须要求购买双机3D数字电影眼镜。徐先生只好花了20元买了两副3D眼镜。
徐先生认为,电影院强制要求顾客购买“双机3D数字电影眼镜”是属于“强买强卖”行为。
另外,3D眼镜使用凭证上标示的“售出,不退不换”、“对产品质量进行确认,进入影厅后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天河电影城所有”等内容还有霸王条款之嫌。
被告代理人表示,电影城在售票前就已经告知消费者观看3D电影需要购买3D眼镜,售票员在顾客确认可以接受的情况下才会售出电影票。
因此,双方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了观影服务合同,根本不存在徐先生所说的强买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