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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欠税大户被下“禁奢令” 民众检举可获巨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2日14: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当局“法务部行政执行署”1日公布第五波欠税大户名单,其中台北市博士眼科诊所院长丁民峰被核发禁奢命令,若违反禁令将被拘提管收;提出检举的民众,可获最高100万元奖金(新台币,下同)。

  丁民峰是台湾治疗白内障名医之一,他所开设的博士眼科诊所,是早期少数引进雷射治疗近视的诊所;有关白内障、雷射开刀治疗近视问题,丁民峰常是媒体采访对象,因而有“雷射达人”之称。

  “执行署”表示,丁民峰自2005年后的个人综合所得税几乎都未报缴。由于他知名度高,加上患者众多,因此被税捐单位盯上,认定他欠税78笔,除个人综所税外,连汽车牌照税、燃料税也没有缴,被“税局”移送“执行署”强制执行。丁民峰到案后虽然先行缴清燃料税、牌照税,近3年并以每月20万元陆续偿还欠缴的所得税款,但缴款频率并不固定,至今仍欠4300多万元。执行官认为他眼科诊所营业状况良好,却迟迟不缴税,且有人通报他曾进出高级餐厅,决定对他发出禁奢命令。

  禁奢命令包括:禁止购买、租赁或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务;禁搭出租车、高铁、飞机;禁止进入酒店、夜店、舞厅、KTV和四星级以上饭店消费;禁止投资股票、期货;禁止赠与、借贷他人2000元以上财物,每个月生活费不得超过24000元。若违反禁奢规定,将被拘提管收。

  “行政执行署”指出,只要民众发现丁民峰搭出租车等违反禁奢规定的行为,都可提出检举,若因检举让丁民峰被法院裁定管收,检举人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金;如果丁民峰因此缴清欠税款,检举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金。

  台湾“立法院”去年通过对欠税大户可施以禁奢命令后,“行政执行署”今年起陆续公告欠税大户名单,并对14名欠税大户祭出禁奢令。其中,高岛屋百货公司前负责人叶松根,曾违反禁奢规定到五星级饭店消费,遭到法院管收,直至家人提出还税计划才获释。

  不过,禁奢条款实施半年多来,因检举案太少,尚未发出任何一笔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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