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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徐德高 曹薇

“四步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2011年7月28日,是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局运转整一年的日子,这个全国首家成立的检调对接工作局一年来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取得了哪些变化和成效?近日,记者走访了如东县检察院。

  “四步和解法”

  “在办理检调对接案件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和解,探索提炼出的‘四步和解法’彰显了以法省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调对接工作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如东县检察院就严格按照自行创造的“5+1”工作法办理检调对接案件,即:统一受理告知、风险评估、预调解、监督和解、跟踪回访5个常规步骤加上公开听证这一特别步骤。随着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步伐的加快,该院近年来在“5+1”工作法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实际、针对群众工作的特点,摸索出了“四步和解法”——

  第一步,播放一个和解案例,让当事人了解和解程序。检调对接是新生事物,为了让案件当事人更生动、更直观地了解工作流程,这里的检察官往往先选择几个成功化解矛盾的典型案例进行播放,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让当事人对整个和解程序有个大致了解,为接下来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同时也以此赢得当事人的初步理解和信任。

  第二步,解读相关法律条文,让当事人明白法律规定。案件当事人面对矛盾,往往出于自卫心理,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更不愿做出丝毫让步。面对这种状况,检调对接工作局的检察官们总是拿出法律条文,耐心剖析解释,促使案件当事人作出理智的选择。

  第三步,算好一笔赔偿数额,让当事人清楚民事责任。“到底法律规定赔多少”,往往是案件当事人最迷惑也最想知道的事。为此,检察官总是实事求是地给当事人答疑解惑,使之成为化解矛盾、促成共识的关键步骤。

  第四步,促谈一席感情话,让当事人解开心结、握手言和。如果说理性是化解矛盾的根基,那么感性就是维系和谐的主干。感情话不只是白纸黑字,它要求每一位检调对接工作局的检察官要有足够的爱心、细心、耐心、恒心,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寻找情感的突破口,达到解开心结的最佳效果。

  2010年6月2日,如东县某纺纱厂的浆纱工老殷因与工友小蔡开玩笑不当,双方翻脸,小蔡动手打了老殷,并扬言下班后要继续打老殷。下班时,自知不是对手的老殷拿起一把割纱工具刀用于防身,当两人再次相遇并发生肢体冲突时,老殷持割纱刀将小蔡刺伤。经法医鉴定,小蔡的伤情属轻伤。接到案件后,检调对接工作局的人员认真了解案情,发现被害人小蔡因受伤一直在家休息,行动不便,便多次到其家中走访,给小蔡送去了案例光盘、法律资料,并耐心地向案件双方当事人介绍检调对接的工作程序、工作模式。当检察官们把赔偿数额列出清单,摆在小蔡面前的时候,小蔡说:“检察官这么细心、耐心,考虑的赔偿项目比我都细,我信任你们,你们给我做主我放心。”在多次找老殷谈话后,老殷的态度也从不断辩解、沉默不语直到点头认错。几天后,在承办检察官的陪同下,老殷来到小蔡家中向小蔡鞠躬道歉,并送上4万元的赔偿款,两个工友的手又重新握在了一起。

  “‘四步和解法’不仅仅是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的必然要求,而且它更尊重个体,更关注个体的价值与利益,是法、理、情的融合,可以说是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黄金工作法。”该院分管检调对接工作的副检察长陈晓莉说。

  监督调解促公正

  “检察机关办理检调对接案件不仅仅是在履行社会责任,更是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践行。”一年来,如东县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局的检察官正是秉承着这种理念,为检调对接工作赋予了新的生机。

  今年年初,该院通过公开招标研发了一款检调对接监督和解电子软件平台。其监督对象主要是全县范围内的17家专业调处机构及14个乡镇调处中心,并且通过“被监督方实时报送相关调解文书——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意见——被监督方意见反馈”这一流程实现监督目的。该软件既简便又及时地实现了检察机关对调解活动中法律施行的动态监督,延伸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触角,也充分体现了检调对接工作局的职能和作用。据了解,自该检调对接监督和解电子软件平台试运行以来,如东县检察院共监督调解活动41次,发现问题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12次,提出的问题均得到了各被监督机构的及时整改,有效杜绝了调解活动中新矛盾的产生。

  如东县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检调对接工作局成立以来,他们不仅依托当地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全力化解检察环节社会矛盾,而且还重视借助本院派驻全县的各个检察室,将检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做到人民群众之中,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据统计,一年来,该局共办理各类案件158件,其中轻微刑事案件107件,民事行政申诉和涉法涉诉申诉案件51件。最近,在如东县开展的全县各调处机构效果测评中,该院检调对接工作矛盾化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满意率100%,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1年5月,检调对接工作局在审查75岁的徐某驾驶电瓶车,用布绳牵引70岁、骑自行车的保姆致保姆死亡一案时发现,徐某原本还是另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徐某的儿媳2008年被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成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徐某的儿子需要外出打工,负担两个孩子的学费和妻子的医药费,儿媳只好靠徐某老两口照顾。农忙期间,徐某好不容易托人找了个保姆照料一下儿媳,没想到保姆还没踏进家门就出了车祸。虽然三年前法院就判决周某赔偿徐家各项损失21万元,但是徐家实际只收到了6000多元赔偿款。

  鉴于徐某的实际情况,检调对接工作局立即启动督促执行和解程序,在充分调查了解后,认为周某家庭条件虽然不太好,但尚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分期履行应该问题不大。为此,承办人多次到邻县的周家做说服疏导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11年5月31日,如东县法院在检调对接和解室内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协议,周某当场履行2万元作为首期履行款,并约定余款分5年付清,双方最终握手释嫌。而徐某交通肇事一案,也在承办人的积极工作下,被害人家属主动放弃索赔,两家还成了好朋友。今年6月,如东县检察院对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不久前,徐某一家特地给如东县检察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检调对接,情系百姓;公正履职,严格执法”几个大字。

  如东县检察院在检调对接机制上的不懈探索吸引了众多目光,工作经验也先后被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检察院等上级机关总结推广,来自北京、上海、山东以及江苏各地的检察机关纷纷前往参观学习。201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如东县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检调对接联系单位。在2011年7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检调对接工作座谈会上,包括如东在内的南通检调对接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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