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贩毒持枪被控四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4: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邓巧宁) 私藏、贩卖大量毒品,并私藏3支枪支,一男子钟汉民被广州市检察院指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四罪。昨日,钟汉民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至9月期间,钟汉明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712号607房、某大厦51房及附近,以每包50g冰毒13500元和一粒麻果3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毒品给周某兵等人。在贩卖毒品期间,钟汉明和全小琳到51房居住,共同吸食冰毒,同时被告人钟汉明、全小琳还提供冰毒给其他人一起吸食。

  2010年9月2日17时许,公安人员抓获了钟汉明,用缴获的汽车钥匙打开了一辆悬挂假车牌的起亚牌轿车,经查证该车为被盗车辆。在车内搜获手枪两支,子弹七发,经检验为非制式枪支和枪弹。在钟汉明居住处查获植入液两包,经检验净重453g,检出大麻成分;药片7包,经检验净重548g,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晶体一包,经检验净重23g。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公安人员在另一个房间当场抓获被告人全小琳,并用缴获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共查获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毒品一批以及手枪一支、电子秤、手机等物品。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